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查干湖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已修改禁止向查干湖内排放污水,倾倒垃圾,抛弃禽畜尸体和其它有害物质。地方法规 ·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7年5月13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