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查干湖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第十二条已修改除汛期和洪涝灾害外,查干湖水位要控制在海拔130米。查干湖水质要按国家地面水质量二类标准进行保护和治理。地方法规 ·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7年5月13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