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章 文明行为规范与倡导第十七条有效鼓励为他人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当他人出现伤病或者处于其他生命健康危险时,在能力范围内予以救助。鼓励见义勇为。对见义勇为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和保障。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