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档案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市、区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事业,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市、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档案工作。街道办事处应当依法加强社区档案管理。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