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第三章 投资计划第十六条已修改新开工项目的初步设计经批准后,方可列入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列入计划的新开工项目的总投资,应当以市发展计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定的项目总概算为依据。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