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五章 节能减排第八十条已修改提倡公共建筑内的单位,包括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除医院等特殊单位以及在生产工艺上对温度有特定要求的用户外,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二十六摄氏度。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