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章 环境污染防治/第二节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第五十六条已修改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餐具。提倡公众使用环保餐具和环保购物袋,减少环境污染。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