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四章 环境污染防治/第二节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第五十四条已修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产生的废弃油脂应当妥善处理。禁止用废弃油脂加工食品,禁止销售使用废弃油脂加工的食品。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