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机动车排气污染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百一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一百一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