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第六章 地方性法规解释第六十一条已修改地方性法规解释草案表决稿由主任会议决定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后,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地方法规 · 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6月3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