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合同格式条款监督条例第三条已废止本条例所称格式条款是指提供方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的,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商业广告、通知、声明、店堂告示、凭证等内容符合要约规定和前款规定的,均可视为格式条款。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