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促进职业教育发展,提高劳动者素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