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已修改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致使历史文物、传统风貌遭受破坏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