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邮政条例/第四章 快递业务第三十三条已修改《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名称、企业类型、法定代表人、股权关系、注册地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经营地域和分支机构等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报自治区邮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并换领许可证。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