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办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一条已修改药品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