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办法/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条已修改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下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违法的行政行为,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有权予以改变或者撤销,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