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经济工作监督办法/第二章 计划的初步审查第六条已废止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就年度计划草案先行初步审查,并可以邀请下列机构和人员参加:(一)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员会;(三)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四)有关专家学者等。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3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