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已废止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就年度计划草案先行初步审查,并可以邀请下列机构和人员参加:

(一)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员会;

(三)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四)有关专家学者等。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