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会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已废止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对做出显著成绩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给予奖励。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