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会计条例/第二章 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第十五条已废止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将会计人员的会计诚信情况载入会计人员从业档案,对单位和会计人员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及时予以通报。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