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沧源佤族自治县沧源崖画保护条例第九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沧源崖画保护范围内采取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等措施,防治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地方法规 · 沧源佤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