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已废止

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利(渔业)、卫生、建设、交通、农业、牧业、国土资源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制定相关专业水污染事件防范应急预案,并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