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已修改

编纂出版地方志书、综合年鉴,要达到资料翔实准确,分类科学、领属得当,地方特色突出,审校、装祯、印刷符合出版要求的质量标准。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