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速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二款和第二十七条规定,未按规定报送路况数据、路网信息的,由省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补报并给予警告。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7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