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第四章 奖励与处罚第二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五项、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