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西部地区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若干规定第十九条有效在自然湖泊、泡沼周边和江河护堤护岸采取植树、种草等水土保持措施,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