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已修改

省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根据全省人参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全省人参种植区域与规模、产业结构与布局、市场规划与建设等方案,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