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和协调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2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