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条例/第二章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第七条已废止市、县(市)、上街区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拟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度计划,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郑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3年10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