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有效

市和有关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培育和发展芜湖铁画艺术品收藏和拍卖市场。

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展芜湖铁画艺术品评介、鉴赏和收藏活动。

鼓励拍卖企业举办芜湖铁画艺术品拍卖会。

地方法规 ·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