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有效

市和有关县(区)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工业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举办芜湖铁画创新成果展览和创意设计竞赛,为芜湖铁画的创新与发展提供服务平台。

地方法规 ·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