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铁画保护和发展条例/第三章 创新与发展第二十二条有效市和有关县(区)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工业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举办芜湖铁画创新成果展览和创意设计竞赛,为芜湖铁画的创新与发展提供服务平台。地方法规 · 芜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