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已修改

辖区内昆洛、景仑、小腊、允大公路两侧非平坝地段200米以内,县、乡公路两侧非平坝地段50米以内,电站周围及引水渠两侧非平坝地段100米以内,水库周围第一分水岭以内的山林为防护林。禁止种植粮食及短期经济作物。属国有山林的由县林业主管部门同公路、水库、电站管理部门,签订合同,委托代管;属集体山林的,由乡(镇)人民政府加强管理。

地方法规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