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已修改

州、县林业部门设立森林植物检疫站,对进出辖区的木材、苗木、种子及林产品进行检疫,签发检疫证书。对进出境的森林植物检疫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对辖区内的森林资源进行病虫调查,划定疫区、保护区,提出封锁、扑灭疫情的措施。

地方法规 ·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