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已废止

吸毒人员由戒毒机构依法收戒,吸毒人员家属和有关人员应当予以支持配合。单位、家庭和社会应当对吸毒人员给予关爱,不得歧视。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