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章 城镇环境卫生管理第三十九条有效在城镇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保持车容整洁,禁止带泥上路。运输煤炭、垃圾、渣土、砂石、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或者其他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污染,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地方法规 · 东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