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公园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公园实行分级、分类和名录管理。公园的等级、类别和名录由市公园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