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专利条例/第四章 保护第二十九条已修改专利行政部门办理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应当指定三名以上单数承办人员处理该专利侵权纠纷案件。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