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第四章 施工单位的质量与安全生产责任第三十一条已修改施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以及国家规定的其它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并服从公安机关、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7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