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保护和发展朝鲜族传统体育条例第十七条已废止乡(镇)以上人民政府鼓励各族群众参加朝鲜族传统体育活动,定期举办朝鲜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并把秋千、跳板、摔跤等朝鲜族传统体育优势项目列入运动会比赛项目。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1年6月8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