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二条已废止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