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第三章 采购方式第二十七条已废止评标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将评标的结论书面通知中标人和落标人,同时退还落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1年1月1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