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鸡足山管理区条例第八条有效管理区内的耕地应当退耕还林还草。因森林火险、景区景点建设确需砍伐林木的,须经管理机构审查后报州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地方法规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