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鸡足山管理区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机构审批许可本条例禁止建设或者经营项目的,其批准许可文件无效;对直接责任人和有关负责人,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