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鸡足山管理区条例第二十一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的,由宾川县宗教事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可以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或者设施:(一)侵占宗教遗址或者宗教活动场所的;(二)未经批准擅自建盖宗教活动建筑物的;(三)未按宗教遗址保护和恢复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或者超出宗教遗址保护范围建盖宗教活动建筑物的;(四)违反第十二条规定的。地方法规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