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鸡足山管理区条例第十五条有效管理区内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有关部门办理手续时,应当征求管理机构的意见。经营场所因规划和建设需要拆迁的,经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后,必须在限期内拆迁。地方法规 · 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