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规范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加强城市建设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城市建设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