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废止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安徽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