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中小学校规划建设和校舍场地管理办法/第二章 规划建设第十五条有效新区建设和旧城区改建中,按照规划配套建设的初中、小学,应当与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配套建设的公办初中、小学由政府投资并组织建设。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