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市排水条例/第二章 规划与建设第九条已废止排水专业规划应当包括现状分析、排水量预测、排水模式、排水设施布局与规模、排水设施更新改造、污水与雨水利用、污泥处理处置等内容。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0月1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