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章 道路通行规定/第二节 机动车通行规定第二十八条有效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排队等候或者行驶缓慢时,应当停车等候或者依次行驶,不得进入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行驶,不得鸣喇叭催促行人、车辆。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