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章 道路通行规定/第一节 一般规定第二十二条有效车辆进出道路,应当让道路内的行人和正常行驶的车辆优先通行。车辆通过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有放行信号时,应当让先被放行的车辆行驶。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